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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向月刊
堅定在神的應許之上
期數:2018/11
作者:華理克牧師 (Rick Warren) 譯 Jessica

基督徒領袖和一般領袖有何不同? 有人說是領導方式不同—服事人,而非以權力驅使人;有人說是動機不同—他們是為耶穌而做,是為了建造基督的身體。這都是很好的答案。但我相信基督徒領袖與一般領袖最大的差異,在於他們是奠基在神的應許上。


聖經中約記載了5000個神的應許。我們的神是賜應許的神,也是與人立約的神。祂賜下應許給聖經中每個主要領袖,如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、大衛、但以理與保羅。

當然,神也把應許賜給你與我。你可以把事工奠基在許多事物上,比如倚靠你的聰明才智,或天賦恩賜。但我選擇把事工建立在神的應許上。就像約書亞在生命末期時所說的:「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,一句也沒有落空,都應驗了。」(約書亞記廿:45)我也把我的事工建立在以下神的8個應許上。

1.「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,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。」(代下十六:9a)
 
神使用這個第一個應許,來呼召我全職服事祂。10幾歲時,我在一個基督徒營會打工。早上洗碗,下午當救生員,晚上則負責生營火。我感受到福音如何影響人的生命。於是,某天晚上,我在帳篷裡跪下禱告:「神呀,如果真有神,我想認識祢。雖然我現在不認識祢,也不知道祢要做什麼,但如果祢是真的,而且祢可以給我一個比現在更好
的人生,那我就是祢的人了。」
 
禱告後, 我開始讀經。神給了我歷代志下十六:9:「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,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。」 這句簡單的應許讓我知道,神要用我!我深信神在尋找願意被祂使用的人。過去幾10年來,我的事工一直蒙神賜福,原因就在於我願獻上自己,被祂使用。相形之下,才幹與恩賜就都沒那麼重要了。
 
2.「我們行善,不可喪志;若不灰心,到了時候,就要收成。」(加六:9)
 
我婚姻早期真的糟透了。凱和我總是在吵架。我們第一次約會後8天,就訂婚了。 訂婚後,我到日本植堂,她則到阿拉巴馬州,在市中心貧民區的非裔美國人教會服事。兩人分隔兩地。
 
婚後,我們都知道是神讓我們在一起的,但雖然我們相愛,卻不了解彼此。所以婚後前兩年,我們適應得很苦。即便如此,我們深知離婚不是選項。幸好婚姻諮商救了我們。
在那段期間,神給了我加拉太書六:9的應許,提醒我,永遠不能放棄我們的婚姻。
 
3.「鐵器鈍了,若不將刃磨快,就必多費氣力;但得智慧指教,便有益處。」(傳十:10)
 
包括我在內,我們家連續四代都是牧師。所以當神呼召我全職服事時,我覺得我早已預備好了。20歲時,我已在20個教會講過道。當時我天真地以為,我已預備好可以建立教會了。
 
有天,我坐在山頂上俯瞰阿納海姆山下的一個新社區(當時我打算在那裡植堂)。神對我說,其實你還沒預備好。就在那時,神藉傳道書十:10提醒我,要先把刃磨快。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
 
你可以為某事奉獻,你可以為之禱告,也可以有很大的渴望,但你不一定會成功,因為你沒預備好你的技能。所以我必須回到學校,完成神學院的課程,成為一個終生學習者。

4.「你起初雖然微小,終久必甚發達。」(伯八:7)
 
當我在德州沃思堡的神學院就讀時,我告訴神,全世界無論哪裡我都願意去,只要終其一生都能在一地牧會。最後,我把植堂目標縮小到加州橘郡南部。
 
我告訴凱:「親愛的,我想神要我們到南加州1400英里外,一個我們從未去過的地方牧會。我們沒錢、不認識半個人,也沒任何支持。妳覺得呢?」我永遠不會忘記凱的回答:「說真的,我怕死了,但我相信神,也相信你。所以,我們去吧!」
 
從開始馬鞍峰教會,我們就堅信約伯記八:7的應許。雖然剛開始人很少,但深信上帝會保守我們的信心,並成就遠超乎我們所求所想的事。
 
5.「…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;陰間的權柄,不能勝過他。」(太十六:18)
 
在馬鞍峰事奉一年後,我的健康亮起了紅燈。
 
我每天工作18小時,享受每一刻,但也實在累壞了。開始教會10周後,我一共為66個人施洗。但我沒同工、沒錢,也沒有教堂。1980年最後的那個主日,我開始講道後沒多久,就昏倒了。醒來後,我非常沮喪。
 
我帶著妻兒去亞利桑那州沙漠的岳父家休養了1個月。我告訴神,我實在無力肩負教會成長的重責大任。教會成長得太快了,我根本不配。
 
神在沙漠中, 提醒了我兩件事, 讓我完全改觀。首先,教會成功不是我的功勞,這完全是神的恩典。另外,神也藉著馬太福音十六:18提醒我,讓馬鞍峰教會成長不是我的責任。她是耶穌的教會,祂會建造她。
 
6.「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,恐怕地成為荒涼,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。」(出廿三:29)
 
隨著教會人數增長,我們渴望有一個自己的地方。在正式開始教會前的主日(當時還在試營運階段),我說,我相信神會給我們一個至少50英畝的土地,雖然當時根本不知道在哪裡!多年後,機會看來越來越渺茫。但是人數不斷增加,我們只好增加堂數。足足有12年之久,我每周要講6堂。
 
在那段時間,神給了我「循序漸進」的應許。在出埃及記廿三:29中,神告訴以色列人,第一年他們還無法趕走那地所有的居民。祂要一步步慢慢完成。一個蘑菇成長要6個小時;橡樹成長則需60年。我不知道你怎麼想,但我寧願做一棵橡樹。
 
順便一提,神最終以只有祂能成就的方式,給了我們120英畝的土地。但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。
 
7.「你求我,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,將地極賜你為田產。」(詩二:8)
 
2002年,神給了我第7個應許,當時我們正要啟動PEACE計畫。詩篇二:8說:「你求我,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。」
 
於是,我決定向神求!我在主日時對會眾說,你們知道大使命嗎?我們多年來不是一直在說:「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」嗎?所以,我們開始差派短宣隊,到2010年,已去了197個國家。
 
8.「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;我豈能使他返回呢?我必往他那裡去,他卻不能回我這裡
來。」(撒下十二:23)
 
神在2014年給了我第8個應許。當時我兒子馬修因長期的精神問題,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。毫無疑問地,那是我一生中最悲慘的一天。前一天他還在我家,而且毫無異樣,但隔天,我永遠忘不了。我們站在他房屋外,等待警察破門而入。
 
進到屋內,我們明白一直禱告的事永遠不會實現了。淚水從凱的雙頰流下,她舉起身上所戴的項鍊,項鍊上有幾個字:「選擇喜樂」。
 
我怎麼可能選擇喜樂?我的心都破成碎片了。在那段時間,神給了我撒母耳記下十二:23,這是神給大衛的應許,當時大衛剛失去兒子。神提醒大衛,他的兒子不能再回來了,但有一天大衛會往他那裏去。
 
如今,我可以毫無遲疑地說,我一生沒有比此刻更相信復活的大能了。我相信,也感謝神的應許,有一天我會再見到我的兒子。在經過近50年的服事,我能毫不猶豫地告訴
你:神的應許是真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