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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向月刊
婚姻 愛情 墳墓或真愛延續
期數:2019/09
作者:社服部家發組主任 張怡玫
昨晚,一份雜誌的line@突然跳出標題「結婚12年,先生突然對太太提出分開、想要自由的要求…。」好奇之下點進閱讀,內容是提到一對結婚12年的夫妻,先生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,向太太提出分手,理由是:要自由!太太在不斷地問自己「到底出了什麼問題?」中痛苦不堪。
婚姻是家庭的起始,影響所及不單夫妻雙方,也包括子女,甚至代代相傳。若想止息這類的負向影響,就要「學習」拓展眼界,才有可能因發現問題而帶出改變。這次就讓我們來小聊一下愛情與婚姻吧!
「愛」是什麼?
「愛」的本質包括愛上帝、愛自己、愛別人。上帝是愛的源頭,所有的愛都由祂而來。人如果不認識愛的源頭,如何能明瞭真實的愛?因著愛上帝所創造的自己,才能愛同樣是受造的人。
「愛」就像巨型擴大機。為了愛自己,而讓自己變好;為了愛別人,更要讓自己越來越好,但不是我所認為的好,而是對方所認同的好。換句話說,為了關愛,所以必須偉大;為了愛人,所以必須謙卑。在愛裡,人類成就了自己的偉大,更成就了自己的謙卑。所以聖經教導我們要「愛人如己」,而不是「單愛自己」。
「愛」的關係不只在於感覺、動機、需求或情緒,而是一種自我期許與實現的雙重行動。這包括了:1.因為我有能力愛你,所以我要努力成為更好的人;2.因為我愛你,所以要努力讓你成為更好的人。
若缺少以上雙重行動的基礎,「我愛你」就會變成「我愛」,而非「愛你」。其中差別在於「我愛」是一種動機、慾望、占有;是「我想」愛、「我要」愛、「我有能力」愛、「我必須」愛,所有都以「我」為出發點;而「你」只是「我」所愛的「對象」。是依照「我的」需求,用「我選擇的方式」來愛你,而不是依照「你的」需求,用「你喜歡」、「你選擇」、「你能接受的方式」來愛你。
那麼夫妻之間呢?有人說當一對男女從愛人成為夫妻後,會逐漸從愛情變成友情,再變成親情、恩情,因而認為夫妻之間最終變成親人關係。此種觀點對,也不對。怎麼說呢?
愛的三元素
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史坦柏格( R o b e r t Sternberg,1986)所提出「愛的三角形理論」,被認為是目前對愛情研究得較完整的理論(參下圖)。
他認為,完整的愛由3個元素構成:
●親密: 是愛情關係中親近與連結的感受,包括了緊密感、聯絡感與約束感。
●激情: 驅使人產生浪漫,是性與外表吸引力的原動力,包括了驅使人戀愛、互相吸引,與進行性行為的動力。
●承諾: 希望與對方維持這段關係。包括短期的愛戀與長期愛的維繫。
持續美好愛情,從「真實」開始
如同「愛的三角形理論」,夫妻之間應該是最親密,最瞭解彼此,但在這世代真能如此?其實「配偶是最了解我」的前提,在這世代已不再是絕對。
時常在餐廳看到二人面對面,卻各自滑著手機,心思早已不在對方身上了。此時,最了解自己的,恐怕是Google、Facebook、Instagram等社群網站。這個世代已進入個人忙著被告知新訊息、朋友新動向,或用照片圖像展現、記錄自己的當下。滑來滑去的時間,已佔據所有放空的空間,擔心暫停一下就會錯過許多訊息。於是只能不斷地忙著、看著、追著,如同滾輪上跑個不停的白老鼠,而沒有空去想為何而跑。這種型式的婚姻,恐怕就真的變成愛情的墳墓了。
然而,婚姻果真是愛情的墳墓嗎?其實並非是對方在婚後變了,而是戀愛時的表現,原本就是一時情迷,是腎上腺素與腦內多巴胺等化學作用的結果。雖然這種說法過於寫實,卻是科學可證實的生理狀態。
若期待婚姻生活會像偶像劇中男女主角的默契、了解、體貼,永遠能為對方放下工作與現實,這當然是不切實際的。愛情小說、戲劇、遊戲,其實是將現實美化得太過夢幻了!在一般狀況下,人是不可能在一場結婚典禮後就改變了。
夫妻關係應該是兩人都在動態調整中,要互相協調、取得平衡,並在意與關心對方,才能發展出真實的愛。這世界找不到長久符合期待的配偶,所以若想在婚姻中持續美好的愛情,就要從「真實」開始。不是將眼光放在不努力經營就會自然存在的體貼和默契,而是要從只求「被覺察」,轉變從「自我覺察」開始。同時也需要了解,並澄清彼此對婚姻與愛情的期待與落差,如此才能發展出延續真愛的婚姻生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