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位弟兄,擔任教會小組長 3 年來,所帶領的小組人數沒有增長,也沒有減少。雖然他常帶小組員四處佈道傳福音,接觸許多人,但小組人數並沒有什麼變化。然而3 年後的某一天,這位小組長出了點「意外」,被警方拘提、約談。接受調查期間,他的小組員對他失去了信心,默默陸續離開小組。甚至在檢警請他們協助調查時,他們無一例外地堅定表示自己跟這位小組長一點都不熟。
令人欣慰的是,經過長時間的審訊,司法最終還了這位小組長公道,證明他無罪。然而事件引起了教會的注意!教會同工會開始檢討這位小組長是否仍然適任? 3年來,人數沒有減少,也沒有增長;3年後,又因為一些狀況,導致整個小組解散。問題來了!請問,當代多數實行小組制度的教會,會怎麼評估這位小組長?會繼續讓他帶小組?還是會建議他接受更多裝備?又或者會直接請他更換在教會的服事跑道?
我曾在不少場合用這個「真實故事」問過許多牧者。多數牧者給我的答案都是搖搖頭,並認為這位小組長在目前教會普遍的門訓牧養觀念中,大概會是一個需要重新評估其「適任性」的小組長。這個答案,跟我預測的結果相似,很多教會甚至還每年檢討沒有增長或人數減少的小組。然而,前面故事中的這位小組長,恰巧我們都認識,因他的名字是「耶穌」!
如果我們所熟悉的當代教會門訓牧養觀念,連耶穌都容不下,那我們真該反省了!到底什麼是教會?什麼是牧養?什麼是福音?什麼是基督徒?
這兩個月, 我們持續在全台7 區舉行「福音暨救助夥伴雙月會」, 陪伴教會牧者同工, 一起來重新反思「福音、傳福音與教會」的議題。但若不是您持續藉由代禱與奉獻與我們同行,我們就不可能有機會去幫助不同的教會,帶來新的反思。謝謝您,與我們同工!
每週五我們仍在禱告會中為您代禱,歡迎提出代禱需求(02-8660-9995 分機114 謝姊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