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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向月刊
大使命的再思
期數:2013/02
作者:夏忠堅牧師
建造門徒式教會系列11-1
還記得我兒子讀幼稚園時,很喜歡學他爸爸講道。他會搬一張小板凳放在客廳,然後煞有介事地站在板凳上,比手劃腳地朗誦「馬太福音廿八:18-20」(大概只有牧家子女才會玩這種遊戲吧!)。
其實,我們並沒有要求他背「馬太福音廿八:18-20」,但是他很自然地就背起來了,大概是因為那時候我在學園傳道會服事,這段經文是最常講的一段,所以他也耳熟能背了。雖然「大使命」是我最常講、最愛講的經文,但是這兩年來,對這段經文我卻另有一番新的體認。
在所謂「大使命」的這段經文中,我們須注意經文的重點:包括一個動詞和三個分詞。在希臘文的文法上,分詞是用來輔助表達該句子的意思,而動詞才是句子的主要關鍵。所以,我們可以如此分析這段經文:「你們要去(分詞)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(動詞),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(分詞),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(分詞)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其中,「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」是主要關鍵,而「去」是為表明遵行耶穌命令的行動;「施洗」是為表明加入基督的身體—教會;而「教訓」是為使人遵守、活出基督的生命。
若我們從教會建造的角度來看「大使命」時,我們會發現耶穌的心意:是要我們掌握「建造教會的權柄」,並要「建造門徒式的教會」。耶穌宣告,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」,建造教會若不能掌握屬靈的權柄,我們只能建造出虛有其表、軟弱無力的教會。耶穌也差遣我們,「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」,如果我們不能建造「門徒式的教會」,大使命就無以完成。
什麼是門徒?簡單地說,門徒就是耶穌所宣稱的:「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、遵守」。這樣的人當然要「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」,使他們加入教會。而由門徒所組合成的教會,就是「門徒式教會」。而所謂「門徒式教會」,也就是充滿主話語、又遵守主話語的教會。
耶穌又應許說: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我想這不是耶穌所要給我們的最後獎賞,好像當我們去使萬民作主門徒之後,耶穌就給我們一個完成使命的獎賞—「常與我們同在」。主與我們同在,乃是當我們願意去使人作主門徒時,祂一開始就給我們的應許─「常與我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」。若沒有主的同在,我們何德何能,怎能領人歸向耶穌?怎能帶領人遵守主的教訓?因此,耶穌給了我們一個從起初到永遠的應許: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」,使我們有能力去塑造門徒,建立門徒式的教會。
在和合本新約聖經中,「門徒」一詞使用了343次,教會中習慣用的「信徒」只出現了5次。顯然,門徒建造比我們想像中重要得多了。因此,所謂的「大使命」,不只是去、傳福音。要完成主的大使命,必須去「使人作門徒」,幫助人領受主的話,又遵行主的話,並建立「門徒式的教會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