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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向月刊
勇敢地按真理而行
期數:2014/05
作者:王懷寧
王懷寧/銀箭彩色沖印公司創辦人,現為冠冕真道理財協會理事
透過我們的故事,我想告訴年輕人一些事…
家境的關係,高中畢業後我就進入社會工作。19 歲遇見妻子李小文,當時她剛滿18 歲,很快地我們進入熱戀。一年多後,小文懷孕了。對年輕的我們來說,結婚並非最好的選擇(當時我們都尚未信主),但因為彼此深愛,便決定攜手一生。
此生為何而活?
婚後,我們住在我父母家中,同年(民65 年)生下長子龍文。婚前我們從未吵過嘴, 但婚後卻因婆媳問題、用錢方式而經常爭吵。第一次吵完, 還為我們竟然會吵架, 而難過地抱頭痛哭。但第二次、第三次…, 爭吵持續發生。婚後第四年, 我們創業成功, 隔年又生了次子豪文。在此同時, 我也發生了第一次外遇。但因良心不安, 就向小文坦白。獲得原諒後, 結束了婚外情。
接下來的十五年,我們還是爭吵不斷。中間又因孩子教育問題,申請移民紐西蘭。與妻子分隔兩地的結果,感情起伏就更大了。期間,我又因不明原因發燒,檢查後發現得了紅斑性狼瘡,心裡百味雜陳,興起「此生為何而活?」的大哉問。幾經思量,我決定「為自己而活」,並開始主動尋找外遇對象。此時的我可謂「鬼迷心竅」!我不但告訴小文:「我又外遇了。」而且這一次的心境與第一次大相逕庭,我吃了秤砣、鐵了心,想盡辦法要離婚。
最痛苦的矛盾
沒想到這時在紐西蘭的小文,已在朋友帶領下成為基督徒,接受了聖經的教導。還帶著移民4年、已唸國三的次子豪文回台。當時我氣到極點,索性搬去與外遇對象同居,好迫使她離婚。此時長子龍文也因父母婚變而無心就學,大二結束就休學回台。
小文因表姊介紹,認識了學園傳道會李長安會長的夫人馮志梅。台灣學園傳道會向青年學子傳福音,並兼有美國學園傳道會的家庭福音事工之長。在最需要的時刻,小文不僅得力於馮姊的教導,還有聖靈來的智慧。她很委婉地問我:「看樣子,太太你是不要了,但兒子你還要不要?」我回答:「兒子是我的,我當然要!」小文又問:「長期住在外面,你如何跟兒子接觸?」並提議星期六、日,孩子在家時回來陪伴他們。於是我開始每週五回到家中,週一早上上班後就到外遇對象那裡住五天的生活。
「我回來,是來看兒子,跟老婆毫無瓜葛。」我這樣表達,小文也順服地點頭。此時的我,只覺得她是在演戲, 我一直不相信她真的變了。這樣過了一年多, 每次我回到家, 小文會親自應門, 輕聲告訴我:「辛苦了, 先洗洗手, 晚
餐馬上就好。豪文,你出來陪爸爸看看電視。」豪文馬上就應聲, 從房間走出來陪我。這對當時唸高一的男孩來說, 多麼不容易! 對他們來說, 我這個男人, 就好像是早上才剛從這個家離開一樣。
等我要走時, 小文會送我到門口, 同時叮嚀:「這幾天要變天了,你身體不好,不要著涼了!」口氣好像我晚上就會準時回家吃晚飯,而不是在外遇對象家待五天似的。對她這種態度,我表面上無動於衷, 但電梯門一關上, 我就用頭去撞電梯牆―這太痛苦了!我一面告訴自己「不要被騙了」,另一面,卻又被這種無條件的
愛所吸引。
我真的回來了!
有一次,我下樓發動汽車準備離家,音響傳出學園傳道會李長安會長的聲音,教導聽眾如何作一個成功的丈夫與父親。那個禮拜,我反覆地聽這捲錄音帶。等到週五回到家的那天晚上,我躺在床上向上帝禱告:「如果,祢能讓我回到家中,我願意用餘剩的生命來愛小文。」隔天早上起來,我竟有了信心與勇氣。
後來,我向外遇對象表達想搬回家的意願。雖然她並不認識神,但並沒有為難我。願上帝紀念她的不自私,並祝福她有美滿的未來。我靜悄悄地回到家,看到妻子小文面露喜色,但我同時也察覺到她的不安,因為她無法確定,我是否就此不再離開。
隨著日子過去,我們都知道,我真的回家了!這個時候,我才知道過去這一年多的日子,天母禮拜堂的弟兄姊妹都在為我重生得救代禱,我也因此有了一個溫暖又屬靈的家。最感恩的是我的兩個兒子後來也都信主了,分別娶了基督徒姊妺為妻,共生了五個兒女, 讓我兒孫滿堂,享受天倫之樂。
起來,抵擋世界的謊言
分享我的婚姻故事,主要是想勸勉青年人: 雖然你們現在面對的世代更為艱難, 周圍的人大部分不認識主, 受著世界混亂的婚姻價值觀所左右, 認為婚姻是一種「選擇」,而不是一個神聖的「盟約」。回想35 年前, 如果我和小文沒有結婚生下龍文,我們如今就不會有四個可愛孫子了。若不是我勇敢面對自己的錯誤,倚靠上帝的恩典與十字架的救恩,抵擋惡者的種種詭計,我的家大概就是以悲劇收場,更不會有豐富、甜蜜的全家福照片集錦了!
主內的年輕弟兄姊妹們,請背起你們個人的十字架追隨主吧!不要被週遭的世界所迷惑,也不要被魔鬼的瞞天大謊所欺騙。我們當明白上帝的心意,並且樂意遵行,因為這將使我們及聽我們的人得福,且一生受用不盡!
「以色列啊,你要聽!耶和華─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─你的神。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,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。無論你坐在家裡、行在路上、躺下、起來,都要談論。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,戴在額上為經文;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,並你的城門上。」(申命記六章4 ~ 9 節)